一、概念及内容
养老保险是指国家和社会依据法律法规,为保障劳动者在达到法定退休年龄退休,或因年老、体弱、丧失劳动能力,退出劳动岗位后的基本生活而建立的一项社会保险制度。我国养老保险实行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的模式,养老保险待遇水平与缴费年限、缴费基数挂钩。目前,我国养老保险待遇根据退休人员的不同情况,分为基本养老金、一次性养老保险待遇、供养直系亲属待遇三种类型。
基本养老金是指按照养老保险有关规定,支付给离退休人员的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参保人员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须具备三个条件:一是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并已办理退休手续;二是所在单位和个人依法参加养老保险并履行了缴费义务;三是个人缴费满15年(含视同缴费年限)。基本养老金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基础养老金月标准以当地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和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的平均值为基数,缴费每满1年发给l%。个人账户养老金月标准为个人账户储存额除以计发月数,计发月数根据职工退休时城镇人口平均预期寿命、本人退休年龄等因素确定。
一次性养老保险待遇是指参保人员缴费不满15年退休支取个人账户储存额,缴费人员死亡,出国(境)居以及农民工回原籍支取个人账户储存额中个人缴费部分,退休人员死亡支取个人账户余额中个人缴费部分等一次性支付的待遇。
供养直系亲属待遇是指参保离退休人员死亡后,按照规定由缴费单位或养老保险基金支付的丧葬补助费、遗属抚恤费和供养亲属生活补助费等。
二、主要程序
养老保险待遇审核支付关系到退休人员切身利益,是经办管理的重要内容,也是经办规程的重要环节。在计算机管理的条件下,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能够实现边受理边审核。基本养老金核定程序如下。
1、 单位和个人填写基本养老金核定表,同时提供身份证件、退休资格审核表,提前退休的还需提供特殊工种审批表格或伤病职工劳动能力鉴定书等材料。
2、审核校验申报资料、凭证的真实性。审核校验的内容主要是出生时间与登记或档案记载情况是否一致;视同缴费年限、实际缴费年限、缴费工资、个人账户储存额等信息是否准确。提前退休与政策规定、资格审批、鉴定结论是否相符等。对退休资格审批有误的,反馈给退休资格审批部门。
3、依据当地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个人账户储存额等参数,计算,确认基本养老金,并在基本养老金核定表上签署审批意见和确认数额。同时,登录退休时间、养老金支付数额、退休后居住地等信息。
4、由退休人员自主选择养老金代发机构,经办机构为其开立养老金专用账户,制作并发放养老金专用存折(卡),与退休人员约定养老金领取资格的检查方式和居住地址变更后的通报方法等。
办理一次性养老保险待遇时,申报人要按规定填写个人账户一次性支付申报表,提供身份证件,同时根据申领原因分别提交以下材料:退休人员死亡的,需提供居民死亡医学证明
书或其他死亡证明;缴费人员出国(境)定居的,需提供出境登记卡或户口注销证明;农业户口从业人员回原籍的,需提供农业户籍证明等资料。
办理供养商系亲属待遇时,申报人填写供养直系亲属待遇审核表,同时提供退休人员死亡证明、直系亲属身份证件、供养关系证明等材料。
三、应注意的事项
养老保险待遇审核支付是确保离退休人员按时足额领到养老金的关键,在实际工作中要注意队下两点。
一是必须加快建立全方位、多渠道的养老金领取资格检查机制。经办机构应充分借助街道社区劳动保障工作平台和社区服务组织,通过建立基本信息库、发放服务联系卡、上门服务和人户调查、开展文体和公益活动等方式,跟踪核实退休人员的生存状况,利用社公共信息网络,与民政、公安等部门建立信息反馈制度,采取科技手段,通过指纹采集、比对、验证,防止冒领养老金;与异地经办机构配台,定期开展协查工作。
二是必须严格按照规定时限完成养老金社会化发放的相关操作。养老金社会化发放是指经办机构委托银行、邮局等社会服务机构直接发放离退休人员养老金,是离退休人员领取养老金的基本形式。经办机构必须在规定时限内向养老金代发机构传递开户数据、发放数据,拨付发放款项;必须在规定时限内完成数据的回读,对交易不成功的要及时进行二次处理。同时,协调代发机构,简化养老金专用存折(卡)的挂失手续,并在其所辖营业网点全部办理发放业务,为离退休人员提供快捷、优质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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