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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帐户的继承
作者:   出处:   编辑:铩羽   日期:2007-11-28 16:33
    

  1.职工在职期间死亡时,其继承额为其死亡时个人帐户全部储存额中的个人缴费部分本息。

  28.离退休人员死亡时,继承额按如下公式计算:

  继承额=离退休人员死亡时个人帐户余额×离退休时个人帐户中个人缴费本息占个人帐户全部储存额的比例

  2.继承额一次性支付给死亡者生前指定的受益人或法定继承人。个人帐户的其余部分,并入社会统筹基金。个人帐户处理完后,应停止缴费或支付记录,予以封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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